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法典录音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民法典录音遗嘱怎样才能生效?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2、形式要件: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见证人需要具备的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二、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嘱的有效性是建立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之内的,录音遗嘱也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有效性认定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有效性的,那么是无法对遗嘱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试用期内单位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试用期内单位要给员工交社保吗试用期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不同依法设置,但是如果单位自行规定试用期不给职工缴纳社保,但是这种做法是违规的!按照《劳......


·网签以后要去哪里备案?
      网签以后要去哪里备案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


·甲指分包算违法分包吗
      看具体情况定。不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违法分包:1、分包单位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2、分包单位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


·夫妻离婚时五金可以要回吗 一、夫妻离婚时五金可以要回吗?
      夫妻离婚时五金可以要回吗一、夫妻离婚时五金可以要回吗?五金作为彩礼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回,但要回彩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


·信用卡逾期影响房贷吗
      信用卡逾期影响房贷吗一、信用卡逾期影响房贷吗虽然银行很看重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情况,但并非有了信用“污点”就无法申请房贷,具体能否放贷还要根......


·工伤鉴定大约需要的时间
      工伤鉴定大约需要的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


·犯人判刑取罚金在哪里交
      犯人判刑取罚金在哪里交一、犯人判刑取罚金在哪里交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罚金数额的裁......


·仲裁调解的范围包括哪些?
      仲裁调解的范围包括哪些?一、仲裁调解的范围包括哪些?只要不属于《仲裁法》之中明确不能仲裁的民事纠纷,都是可以进行调解的。根据《仲裁法》第......


·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图是什么 一、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图是什么?
      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图是什么一、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图是什么?1、递交申请(准备好资料);2、专利局初步审查处审查是否具备形式审查要件,用时约3个月;......


·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流程
      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流程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


·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面临重大事项变更的时候,比如增加、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合并、分立,需要经过股东会议讨论通过才行。按照公司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