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二手房买了以后

二手房买了以后,几年可以再次买卖二手房没有规定买多久可以再卖,可以刚刚买了就卖都可以。不过要注意,由于目前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因此,要是出售这样的二手房,就需要先清偿完银行的贷款才行。只要产权证的名字变更为买受人的名字了,那么想在想将房子卖掉都是可以的,只不过需要缴纳税费,办理过户的税费如下: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买方出。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4、交易手续费:面积乘以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5、工本费:80元(买方出)。二、二手房交易中要如何规避交易风险?1、在签约前,一定要仔细勘察房屋的现状,房屋的竣工时间,建筑质量,房屋户型、朝向、通风采光条件、装修及配置的质量问题等。2、一定要明确不动产的产权性质,能否进行交易(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禁止交易)。了清楚不动产的产权状态,比如有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是否有抵押,因何抵押,抵押期限,抵押权人是谁,所涉债务有多少?如何清偿债务及解押?是否有租约,如有租约的租期到什么时间,怎么交接租赁关系等等。3、一定要见到房屋产权人本人,并了解不动产是否有共有人,是否有隐性共有人。(非产权人本人签名的会被认定合同无效)4、不动产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叫业主到手价),交易产生的税费怎么承担,交易过程中都涉及哪些费用,又该如承担?5、不动产办理交易过户的流程是什么,都有哪些步骤,交易双方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6、房屋的交接时间及交接方式,附属物品的交接等都要有明确的说明。7、就算是对于以上内容都双方都谈好了,也要经过仔细推敲用双方都能理解的文字叙述下来约定在合同条款之中(因为口头约定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对于还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交易,我们是需要后续另行办理税费(两次税费)等相关的一些手续,这个就是说涉及到两次交易的问题,而且在短期之内是无法进行交易,这里有个时间差和风险防范的问题,这个是作为二手房买受人应该特别注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作过程中中暑如何鉴定工伤
      工作过程中中暑如何鉴定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去商标局续展材料要准备哪些
      去商标局续展材料要准备哪些商标续展需提交的材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


·刑法修正案九终身监禁适用情节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一、刑法修正案九终身监禁适用情节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1、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2、《刑法修正案(......


·取保候审的都是缓刑吗
      不是。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与能否判缓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允许办理了取保的,一般都是判处缓刑、拘役或管制的(但不绝对)。......


·公告能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公告能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


·监视居住能否离开居所?
      一、监视居住能否离开居所?监事居住不能离开居所。根据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


·打架没致人轻伤怎么判?
      打架没致人轻伤怎么判?打架没致人轻伤不需要进行判决,如果导致他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如果打架导致他人......


·金额多少可以达到刑事立案?
      金额多少可以达到刑事立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问题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并不骨不同的性质的案件,立案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网贷4万逾期还不了怎么办 网贷需要注意什么
      网贷4万逾期还不了怎么办网贷需要注意什么一、网贷4万逾期还不了怎么办,处理方法欠了网贷、信用卡一大堆债务还不上怎么办。到了这种时候,欠多少钱已......


·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


·职务侵占立案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职务侵占立案后的程序一般包括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最后是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提供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