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
  
  一、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
  
  在民事诉讼中,因当事人提供瑕疵证据导致待证事实真伪不明,需要进行证据补充时,有效发挥补充作用的证据应当满足三个基本要求:
  
  1、证明内容具有客观确定性;
  
  2、能够有效弥补瑕疵证据间的逻辑漏洞;
  
  3、经过补强的证据证据力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
  
  要运用合法的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诉讼补充证据时间是多长?
  
  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这个期限叫做“举证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三、民事证据有哪些?
  
  1、书证、物证
  
  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2、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3、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
  
  4、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5、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当公民的权益受到侵犯后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的,在提起诉讼时为了更有效的证明也是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可以提交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视听资料等类型作为证据,在提交证据时也是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法院,当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结案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结案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结案可以和对方友好的协商并且关于赔偿金的问题达成一致,然后双方当事人到公安机关去申请......


·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合同诈骗退赃的最佳时间是受害者还未向公安机关报警前,此时可能无需承......


·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的
      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的可能您都知道,我们有权利知道政府公开的信息,但是您可能不知道是,并不是所有信息,政府都会公开的,因为有一些......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程序中案外人申请再审竞合的处理
      1.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裁判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只能对原裁判申请再审,但是目前并没有对案外人先启动执行异议程序......


·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怎么处罚?
      一、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怎么处罚?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应当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是每一位车主都应该买的,毕竟这是买的一份保障,而且交强险的保险费也不贵,每一位车主都能承受。如果发生交通事......


·劳动法国家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国家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


·被骗参与赌博应该怎么样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应法律处罚裁量制定如下标准:一、参与赌博,赌资在人均投入财物数额在所在地上一年人均月收入以上2倍以下的,处五日以下拘......


·离婚可以要求分割什么财产
      离婚可以要求分割什么财产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


·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的最西部,他最早被人知晓是因为要修建三门峡水库,我们知道,修建水库避免不了要进行征地。水库附近......


·哪些东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财产
      哪些东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财产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