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首要条件是什么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积极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2、消极条件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包括:(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规定,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话,那么相互可以做为对方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要注意,若是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那必然是不能继承对方遗产的。另外,从继承法的若干问题意见中了解到,继子女及时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同时也可以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两年的诉讼时效。在遗嘱里面不一定都是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的规定,还有......


·小孩判给女方女方不给抚养费吗?
      小孩判给女方女方不给抚养费吗不管夫妻双方的孩子判给哪一方,夫妻双方中的另一方都要给予另一方和孩子以抚养费,夫妻双方在离婚打官司的时候,不管孩......


·故意杀人结果不同的该怎么处罚
      故意杀人的,只要具有这样的行为,那么就可以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此时,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造成的损害结果就是不同的。那么故意杀人结果不同的......


·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包括了哪些?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存在恶意诉讼的行为,则结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其中如果被认定构成虚假诉讼罪或者伪证罪的,自然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来追究刑事......


·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
      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一、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是: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


·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
      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一、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谓民法上的......


·取保候审提请逮捕吗
      满足条件的取保候审期间可以提请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


·男女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
      男女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


·征地补偿分配2023标准是什么?
      在农村基本上家庭都会被分配到各自的土地作为生活中的一种财产保证,但是尽管如此如果在遇到国家有需要的话还是会被依法收回,此时家庭对失去土地的损......


·区分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关键有哪些
      一、区分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关键有哪些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