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最好办理公证,这样效力最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并且对于三种继承方式是一个递进关系,如果父母生前既未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那在其过世后,父母的房产呢或者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虽然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子女,但是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没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所以说,子女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唯一选择,正是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不局限于子女,才造成了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现象。很多人认为父母还健在就立遗嘱不是很吉利,但是如果父母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在五种法定遗嘱中效力最高。二、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父母生前最好要进行公正立嘱,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今后遗产的分配,如果没有立嘱那么父母的亲属可能也可以参与遗产的分割,在遗产的分配上面可能不会如父母的愿望。在公证遗嘱之前我们需要办理相关程序,准备好身份证,还要准备无亲属关系的见证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每年
      每年,国家都会对相关的法律或者各种的税收等征收进行一个新的相关的调整和修改,为了更好的保障标准可以更加符合相关的经济的发展。山东省社会抚养费......


·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


·私募基金分红制度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分红制度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分红应该满足的条件(1)私募基金在卖出盈利的股票后,获得收益(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后,方可......


·诈骗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河南省的规定是什么?
      诈骗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河南省的规定是什么?河南省诈骗罪量刑标准:一、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小孩送人抚养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一、小孩送人抚养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有可能违法。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


·二手房网签后多久过户
      房屋买卖时,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过户了,随着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在网上就能实现房屋的买卖,但是网签的房屋什么时候进行过户呢?为了解开您的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区别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我国刑法是规定了许多的犯罪行为,并且规定对这些进行进行处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太清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洗钱罪之间的关系。......


·中国的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级标准是根据我国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规定具体按照他人对患者人身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划分的。四级医疗事故......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的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的条件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


·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多少?
      在工伤等级中,十级是最轻微的一种,一般来说,像手臂骨折就属于十级工伤。构成十级工伤,工人在治愈后还可以回到单位干活。工人拿到工伤鉴定书,没有......


·公司法人章备案才能有效吗
      公司法人章备案才能有效吗?我们知道公章对于一个单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因为有了公章的盖章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办理有些手续的时候还需要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