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最好办理公证,这样效力最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并且对于三种继承方式是一个递进关系,如果父母生前既未立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那在其过世后,父母的房产呢或者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虽然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子女,但是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没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所以说,子女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唯一选择,正是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不局限于子女,才造成了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现象。很多人认为父母还健在就立遗嘱不是很吉利,但是如果父母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在五种法定遗嘱中效力最高。二、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父母生前最好要进行公正立嘱,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今后遗产的分配,如果没有立嘱那么父母的亲属可能也可以参与遗产的分割,在遗产的分配上面可能不会如父母的愿望。在公证遗嘱之前我们需要办理相关程序,准备好身份证,还要准备无亲属关系的见证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模式更加多样,信息也就成为了重要的资源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模式更加多样,信息也就成为了重要的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人就会利用这些个人信息来达到获利的目的,这样的行为就会涉嫌......


·用信用卡诈骗1万判几年?
      目前,随着网络时代的迅速发展,各项网络信息诈骗案不断崛起,而信用卡诈骗也属于其中之一。现在这个信息时代信用卡已经成为一种非常广泛的付款方式,......


·劳动法辞退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对于单位辞退职员的情形是由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若......


·黄山市信息公开的范围什么样的?
      黄山市信息公开的范围什么样的?说到政府信息公开,相信您都还是比较的熟悉的,这是国家为了让政府的工作更加的透明所制定的治国策略,当然政府信息公......


·贷款人死后贷款怎么办
      贷款人死后贷款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不动产指的是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比如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另外,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


·什么情况下需要公证?
      以下这些情况需要公证:  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
      公司在核算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时除了能够清晰地归类为资产的各种实物以外,有些看不见但是却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增值的土地使用权无法跟实物一起被计算在资......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云南省宁洱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是什么
      云南省宁洱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是什么对于我们来说政府发布的政策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对政策的解读能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特别是一些福利......


·自诉与公诉案件有何区别
      自诉与公诉案件有何区别一、自诉与公诉案件有何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