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入职第一天就要求签劳动合同吗

入职第一天就要求签劳动合同吗入职第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职的第一天,尚处于试用期就必须要马上签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行。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在试用期多久可以提出辞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即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记住,这里是通知,而不是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普遍存在的是很多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不完全支付劳动报酬,认为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辞职,其实这是一个误解。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②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可以在网上查询,第一不能够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1个月内,任何时候签订劳动合同都行。但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有约定试用期,此时签订的也应当属于劳动合同,而不是试用期合同。若是双方仅仅约定试用期的,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父母离婚抚养费每个月多少钱
      很多人认为男女之间离婚的,就只是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解除,但其实需要处理的事情其实蛮多的,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同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


·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的证据种类
      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的证据种类一、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


·四川省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军人为保卫国家的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国目前国内大好和平的局势,其实都是由我国军人用生命的代价所换来的。即使在现在,在惩治一些暴乱或者是危......


·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一、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


·股权转让需要开股东会议吗?
      股权转让需要开股东会议吗?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一些大的股东为了融资需要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以将股权变现,获得资金支持。股权转让过程相对复......


·取证的手机多久可以归还
      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如果确实是犯罪相关的,公安部门是有权不归还的,对与案件无关的......


·闯红灯规定时间处理吗
      没有规定时间处理的,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即可。闯红灯、越线停车等被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只要是没有收到有规定处理时限的违章罚单,是没有处理时间限制......


·故意杀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虽然是一项强制措施,但是相对于在监狱里面来说是自由的。对于犯嫌疑人来说,还可以照顾家庭,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那么哪些罪适用与取保......


·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拆迁纠纷如何解决(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手机申请银行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手机申请银行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1、分期付款,申请选择最大额度的分期付款既能缓解当月还款压力,还不会产生更多利息。2、选择每月最低还款功能,最低......


·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
      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一、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