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房产继承不用公证可以过户吗?

房产继承不用公证可以过户吗?
  
  一、房产继承不用公证可以过户吗?
  
  没有规定过户住房一定需要公证。
  
  过户住房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由住房登记人,共有人,买家,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签合同申请办理该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哪些情况的房屋产权登记不需要公证,不需公证过户继承房产如何办理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继承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
  
  三、哪些情况的房屋产权登记不需要公证
  
  1、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2、赠与房产。
  
  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
  
  四、不进行房产公正能省哪部分费用
  
  1、公证费
  
  赠与房产:在此之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动辄数百万的房价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继承房产:以北京为例。除遗嘱继承外(遗嘱继承无公证费),继承房产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或收益额的2%),不低于200元。
  
  2、房产评估费
  
  法定继承房产的时候,得房者需要交房产评估费,新政策实施后,这部分费用可以免交。
  
  不需公证如何过户继承房产
  
  没有公证的房产继承方式有三种: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新规定落地实施后,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公证。如果不进行公证,既能节省部分费用,也能省去不少麻烦。当然,新规定刚刚下发,要想在全国落地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您如果您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请提前咨询您所在的城市是否实施该政策。
  
  可以看出房产的继承一般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是在遗嘱方面最好进行公证,因为遗嘱的方式公证遗嘱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同时还立有遗嘱,我们国家法律规定首先要执行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仲裁的裁定与裁决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的裁定与裁决的区别是什么?1、主要是作出的机构不同。裁决事仲裁机构做出的,如劳动仲裁委员会,商事仲裁委员会,即是我国各地级市的仲裁委。裁定......


·朋友可以去探监吗
      可以的。(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分?同样会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分割,只可以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


·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损伤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公司倒闭后如何赔偿员工 现如今许多公司都面临着倒闭的风险,
      公司倒闭后如何赔偿员工现如今许多公司都面临着倒闭的风险,有很多人想知道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如果公司倒闭后如何赔偿员工?具体是否有赔偿标准等一......


·民事案件无管辖权如何移送?
      民事案件无管辖权如何移送?移送管辖一航就需要遵守提出管辖异议→审核→移送管辖的流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


·工伤鉴定结果公司不服怎么办?
      由于在我国劳动市场上广泛存在着各种高危作业,故而企业职员在工作中早造成工伤的情形是经常发生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受伤后,企业职员若想......


·刑法传销罪会如何处罚?
      一、刑法传销罪会如何处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


·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法定的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每周8天,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作的需求和一些特殊的工种,则很容易会涉及到加班。那么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


·夫妻结婚后债务是共同的吗
      夫妻结婚后债务是共同的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


·发生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发生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发生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是在1994年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婚姻都承认它的效力,在2001年之前这个阶段是补证登记承认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