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协议解除范本所包含内容与相关法律效力有哪些?

协议解除范本所包含内容与相关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协议解除范本所包含内容
  解除合同协议书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内容要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其中要注明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详细包含要素如下:
  1、协议解除双方名称
  2、协议解除所属解除合同相关合同
  3、针对协议解除所产生后果及责任划分
  4、就协议解除赔偿金或违约金进行约定
  5、协议解除相关内容的必要补充
  6、协议解除双方签名盖章与日期
   二、协议解除法律效力
   (一)协议解除效力概述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也应允许并加以提倡。
  由于协议解除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并且要在既存合同消灭之前提出。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的表示。协议解除是否必须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我国法律未作这样的要求,允许当事人选择:或者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者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
  采取协议解除程序,何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在合同解除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时,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即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关部门批准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时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二)协议解除效力一般规定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学者认为,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三)协议解除损害赔偿
  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定,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不同观点。其一认为,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害均可请求赔偿,既包括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也包括因恢复原状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其二认为,对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具体分析,在许多情况下,损害赔偿与合同解除是相互排斥的,选择了其一便足以使当事人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没有必要同时采取两种方式,例如协议解除、因不可抗力而解除。
  到这里,我们不仅已经知道协议解除范本需要包含哪些要素如何写,也明确了协议解除将会产生的法律效力与法律中对这些事项的规定。我们也希望您在日常涉及到协议解除的法律问题时,可以运用到我们本文所讲的知识,并成功解决您的难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71万诉讼标的,律师费多少
      71万诉讼标的,律师费多少71万诉讼标的的律师费为28400元,法律规定的按标的收费的标准是:1000000元以下部分4%40000元1000001元至500万元部分2%8......


·法院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吗?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吗?不可以,必须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才能行使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


·怎样做轻伤司法鉴定?
      在诉讼的取证中,涉及人体伤害的时候,需要对伤痕做鉴定并以此作为证据,其中包括人体轻伤,司法鉴定人依据国家刑事法规定的相关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对......


·欠钱的人到期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的人到期不还钱怎么办?当事人可以先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得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


·在异地能起诉离婚吗?
      在异地能起诉离婚吗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寻衅滋事罪刑拘会被正式批捕吗?
      一、寻衅滋事罪刑拘会被正式批捕吗?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


·滥伐林木罪是刑法中的多少条
      滥伐林木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滥发林木罪,那么您知道滥伐林木罪是刑法中的多少条吗?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呢?......


·一、法院拍卖的不动产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法院拍卖的不动产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吗?法院拍卖的不动产限制买卖不破租赁,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主要包括,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