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第一顺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第一顺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三、遗产继承的原则有哪些?(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已经不在了,被继承人自己也没有子女,而被继承人的死亡和配偶有直接的关系,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顺序来处理的话,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了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了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


·划痕险出险技巧有哪些?
      划痕险在很多新购买车辆的车主看来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车子一般都是停靠在露天,所以有很多被刮花的情况。那么关于划痕险出险技巧有哪些?被划痕肯定要......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总章程,我国的《民法典》对大多数民事案件的处理都做出......


·有买卖就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商品假冒伪劣的风险、商品
      有买卖就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商品假冒伪劣的风险、商品灭失的风险等等。购房者在买房时同样会遇到购房风险,具体来讲,购房可能遇到的风险都......


·分裂国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诉讼时效一年还适用吗
      适用。诉讼时效已经延长至三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民法总则一年诉讼时效就被废除,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法律效应。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能够督促权利人来......


·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当有人醉酒驾驶的时候会被警察给控制在,一直到酒醒,然后吊销驾驶证,并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当醉酒驾驶被控制住的时候,应该关在哪里?就比如......


·代位继承了可以再转继承吗?
      代位继承了可以再转继承吗?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民法典》(于2021年......


·在诉讼侵权案件中,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
      在诉讼侵权案件中,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受害人举证困难,环境污染案件就是其中之一。为了更显公平,实行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非职务作品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非职务作品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非职务作品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必须以要对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认定,特别是由于非职务作品是不以履行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吗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本人吗?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更加多样化,市场风向和利润来源的切换十分频繁而迅速,前年还是网络科技、去年就变成了共享经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