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得代位继承?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得代位继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得代位继承,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但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三、遗嘱有哪些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嗯。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代为继承在我们国家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代位继承也是有可能丧失的,比如说我们国家规定的,如果继承人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力,那么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够代为继承,这是非常明确的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疫情传谣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需要看具体情节。情节轻微的,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按《刑法》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


·什么情况下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什么情况下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一)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如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中,由于在......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网贷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判断《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要性对于一份合同来说不言而......


·外地的公司在本地能报税吗
      外地的公司在本地能报税。具体规定是,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


·什么是内幕交易行为?
      什么是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定?说到内幕交易,很多人虽然知道大概是指什么,但要是说真正的定义,相信就不是很了解了。一般我们说内幕......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些什么条件?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些什么条件?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


·拆迁许可证常有的三类违法点
      房屋拆迁活动是否合法,涉及到对方方面面内容的考察。在这些内容中,拆迁许可证是一项非常直观、非常关键的内容。如果拆迁许可证违法,那么拆迁活动是......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一、房产类型的划分  房屋类型的划分根据其划分标准有不同的类型表述,可以依据房屋用途进行分类,可......


·刑事诉讼法抗诉期是什么时候?
      一、刑事诉讼法抗诉期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抗诉期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