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具体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具体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8、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9、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10、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做个人财产公证和个人债务公证。这样比较好,以后不会有法律纠纷。不过个人债务和个人财产,只要当事人双方愿意分割,并且对方也愿意接受的情况下,法律是不参与意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在消费者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对于需要约定而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内容,需要购房者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后,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猥亵妇女儿童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猥亵妇女儿童的现象,也侵犯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所以,也在刑法中制定了相应的认定和处......


·一、交通事故人伤的上诉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的上诉期是多久?交通事故人伤的上诉期是十五天,但是如果是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包括......


·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赔偿的内容有哪些?名誉权是每个人享有的民事权利,不受他人侵犯,若他人侵犯名誉权,名誉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那么侵犯名誉权赔偿的......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醉驾会被开除吗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醉驾会被开除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如何争取免除死刑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何争取免除死刑犯罪分子在罪大恶极时,则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对于......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盗墓死刑吗?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盗墓死刑吗?根据法律规定存在盗墓死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古文化遗址和......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离婚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可能遭遇变故,生活困难,再也无力抚养孩子,或者对孩子有虐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行为,这时另一方可以申......


·司法鉴定二次时间是多久?
      二次司法鉴定是对于一次司法鉴定结果的核查,当鉴定申请人对首次鉴定结果存在质疑并符合规定时,则司法鉴定机构就可以针对原来的鉴定事项进行二次鉴定......


·花钱找罪受的这种事情有不少小伙伴们肯定都有过类似的经验
      花钱找罪受的这种事情有不少小伙伴们肯定都有过类似的经验,因为如今我们不管是平时旅游、消费或者是买房的这些重大事情的时候,都会难以避免的就碰到......


·司法鉴定人应当对委托方负责的法律规定
      在各类诉讼活动中涉及到伤残鉴定、财物价值鉴定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人员运用专门的技术和知识可以提供鉴定结果的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