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

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二、专利权转让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会生效。因此,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在登记公告之后。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在危险驾驶罪当中,比较常见的就是醉驾了,这也是很多机动车驾驶者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虽然也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但当事人更在意的却是刑事方面的责任......


·租房怎样需要赔违约金
      租房怎样需要赔违约金一、租房怎样需要赔违约金在租房的时候,双方都要遵守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


·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多久?
      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多久?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


·未成年抢劫量刑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抢劫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未成年抢劫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什么样的醉驾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
      什么样的醉驾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就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来看,可以说对对危险驾驶罪量......


·单方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
      单方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不能单方撤销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


·民事诉讼需要对方身份证吗
      民事诉讼需要对方身份证吗民事诉讼需要对方身份证吗1、当事人在起诉时,必须符合起诉条件。也就是说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个人借款申请内容是什么?
      个人借款申请内容是什么?一、个人借款申请内容是什么?借款协议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何为期房、现房?
      商品房买卖中的期房和现房有其特定的含义。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什么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什么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


·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样解决的?
      结婚时间长了两个人的矛盾就会变得越来越大,只能选择离婚来这地结束这段感情从而双方获得新生。但是离婚之后的最大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