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务协议解除通知书

劳务协议解除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___公司 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经 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二、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办妥有关交接手续之后, 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 方支付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应支付的劳动报酬 元、代通知费 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元。三、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四、双方在此确认:均了解《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劳动保护、档案转移等各方面)。除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以外,任何一方都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要求其它费用、赔偿或补偿。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亦已结清,双方无其他争议。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 ? ? ? ? ? ? ? ? ? ?乙方(签字):年 ___月___日 ? ? ? ? ? ? ? ? ? ? ? ? ___年___ 月___ 日劳务协议解除通知书内容便是这样,在您收到劳务协议解除通知书的时候,其实就表明公司想要与你解约的态度,这个时候劳动者一定要维护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以及该行使的权利,毕竟这是双向选择的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电商法内容主要指的是什么?
      一、电商法内容主要指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


·一、银行卡境外盗刷谁负责?
      一、银行卡境外盗刷谁负责?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银行卡被盗刷了,应按以下步骤处理:1、第一时间拨打卡片背面的银行官方电话,请求银行冻结盗......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


·拐卖儿童罪加重情节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加重情节有哪些?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


·贩卖50条个人信息即入罪吗?
      贩卖50条个人信息即入罪吗?贩卖50条个人信息即入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虽然上厕所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


·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侵权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侵权赔偿的原则有哪些一、侵权赔偿的原则是什么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由保险公司对车险理赔误工费进行理赔的时候,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并不是随意进行的,这一点,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


·检修时监护人的职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检修时监护人的职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监护人必须熟悉监护现场情况,确认现场所需警示标志摆放到位。2、监护人必须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