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自书遗嘱鉴定样本规定是什么?

自书遗嘱鉴定样本规定是什么?自书遗嘱鉴定样本规定是样本必须要具有客观性,由于存放在第三方而显得公信力更强一些,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所以,你必须准备好鉴定所需材料,并交纳鉴定费用。当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二、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是什么?(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遗嘱在我们国家他是当事人自己订立的,而遗嘱的内容就是对于财产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通常情况下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之下,都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拟定的继承,当然,如果是需要对于笔迹进行鉴定也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监护关系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监护关系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一、监护关系在什么情况下终止监护的终止指的是父母在法律上可以停止对子女的抚养监护监护终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离婚时可以通过银行的流水记录来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可以从交易时间以及收集相关交易记录。可以查询一方名下的资......


·进行债务转让需要哪些条件
      债务转让需要哪些条件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


·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网络诈骗行为是在普通的诈骗案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导致即使查到对方IP,也很难侦破案件,为了减轻公安机关的办案难度,我国立法......


·公司能否减少注册资本?
      可以。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定义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定义是什么?私募基金在我国投资市场上已经受到更多人的认可,并且为很多想要投资的人提供了一种投资途径,由于私募基金涉及的内容比较......


·一、法律规定假释是法院决定的吗?
      一、法律规定假释是法院决定的吗?假释是法院决定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二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zhi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


·试工三天无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这三天的工资,你可要求劳动监察部门维护你的权利。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


·个人房子续产权一般多少钱
      个人房子续产权一般多少钱《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


·公司偷税漏税3万什么罪?
      一、公司偷税漏税3万什么罪?公司偷税漏税3万触犯的是偷税漏税罪,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1、对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