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二、委托合同损失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在委托合同中,当事人的损失可能来自三个方面:其一,精神损失。指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丧失了完成事项的愉悦、成就感、荣誉感等,或者因解除合同而招致挫折感、失败感、沮丧情绪等,这些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可能的。其二,为办理委托或委托事项所开支的费用。对委托人而言可能包括前期费用,重新实施某一过程,再觅受托人而丧失的金钱利益或价值。对受托人而言可能包括为办理受托事项而垫付的材料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必要支出。其三,可得利益或报酬。有人认为,法律对解除合同的赔偿仅指实际损失,不含可得利益,其根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可得利益往往是收入或报酬的约定,是合同正常履行的后果,既然合同已解除,就不能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报酬或利益。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当事人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想要解除合同。但是,房屋租赁合同不是随便就能解除的,法律中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那么,解......


·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甘肃工业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飞速的发展,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需要占用征收大量的土地,对此问题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对受影响的人进......


·一、婚后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一、婚后协议怎么写才有效?1、婚后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双方自愿协商订立的有效。2、有效的婚后协议需要符合下列调节,否则是无效的:(1)......


·买回迁房还是商品房有哪些
      买回迁房还是商品房有哪些区别回迁房和商品房是开发商为了开发所标注的不同性质的房产,回迁房是为了满足回迁户而推出的一种福利房产,商品房是开发商......


·农村拆迁补偿政策都有哪些?
      农村拆迁补偿政策都有哪些?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婚前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看到的离婚更多的是双方来解决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不是来解决双方的感情问题,主要原因是如今物质社会让人们更加看重物......


·没收财产和处罚罚金有何区别?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


·涉外民事诉讼的审限是多久
      审限就是一个案件的审理期限,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应在这个期限内做出判决。我们国家对于各种案件的诉讼审限都有具体地规定,如果法院一直拖延未进行......


·应当给予逮捕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应当给予逮捕的条件包括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


·行贿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职权一般都是比较高的,建筑工程方案、公司改制计划等都需要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核,权益相关的厉害关系人,优有时为了简化审核......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人员能不能上班?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人员能不能上班?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工作的,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