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是什么?

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是什么?首先,涉嫌拒执罪的犯罪主体是负有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该司法解释明确界定了拒执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在判决、裁定生效以后且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在诉讼阶段,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纠纷谁胜谁负尚未确定,被执行人在这个阶段处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不能构成拒执罪。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是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显然,不论是隐藏、转移被执行人自己财产还是转移、隐藏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隐藏、转移的时间均应发生在执行过程中。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行为只有发生在执行阶段,才有可能构成。按照《刑法》第313条规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是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的必备前提。依照我国法律进行相关规定了,如果当时人在法院判决之后没有能力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相关的执行的话,那么相关人员就不构成拒不执行裁决罪,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设计拒不执行裁决罪是要有能力执行,但却不进行执行相关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后怎么更改抚养权?
      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孩子是归女方抚养的,男方每月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当然,这个抚养权一经确定......


·可以的
      可以的,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


·如何理解新《保险法》十六条对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意外事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故而一般职员都会处于微利减轻在意外事故发生时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的考量,会购买保险。为了防止保险公司为......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私募基金认购协议包括哪些条款?私募基金认购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我们是由资深证券从业人士组成。正直、诚信、敬业的为......


·公关机关立案侦查的p2p还能拿回钱吗
      一,公关机关立案侦查的p2p还能拿回钱吗能的,只要我们懂得正确的维权方式。运用司法手段维权。首先,投资人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而且应当尽可能地......


·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一、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1)转让双方的名称、主体资格证明、地址、联络方式等;(2)......


·超速超载会入罪的情形有哪些
      超速超载会入罪的情形有哪些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此行为要定罪判罚。具体要入罪的情形有这四种: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2023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采取各共有人间协商确定的方式。协商的内容,由共有人自由决定,当然须得共有人全体的同意。......


·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除了公民之外,也包括法人。法人名誉权的好坏直接影响它的对外交往及经济利益。而由于隐私......


·抚恤金和丧葬费能继承吗?
      抚恤金和丧葬费能继承吗?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如何
      儿童的生命比一般成人的生命要脆弱得多,可是当我们在浏览新闻的时候还是会看到不少关于儿童车祸的消息,而在我们周围也会听到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消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