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先被羁押刑期折抵多少缓刑刑期

先被羁押刑期折抵多少缓刑刑期先期羁押的并不能抵缓刑的时间。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收监执行的,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先期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缓刑的期限是多久1、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2、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3、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4、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5、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羁押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通常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时候,才会涉及到羁押的问题。而刑事方面的羁押,一般是被关在当地看守所,只有少部分情况才有可能先关在拘留所,之后再转到看守所进行关押。即使被羁押,受限于采取的强制措施,实际羁押的期限也会有不同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如何对离婚房产分割的?
      说到新婚姻法,其实也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毕竟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是对婚姻法作出过一次修订,但其中却对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比较少。那现在这个......


·公平责任与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规定在《民法典》第6条,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笔者认为,公平责任与公平原则既有联系又有......


·我国法律遗弃行为如何定性
      其实在当今时代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中华的一些传统美德已经逐渐消失。过去我们常说养儿防老,常说虎毒不食子,但是在现在的新闻当中,有关遗弃老人或者......


·机动车肇事逃逸应该怎么报警
      机动车肇事逃逸应该怎么报警?交通肇事者逃逸,拨打110报警,并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拨打120让医疗救助人员赶到现场稳定自己的伤情。自己不能实施这些......


·轻伤自诉案件时间期限
      轻伤自诉案件时间期限为:轻伤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无证驾驶撞人拘留多久
      无证驾驶撞人拘留多久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时候就开始驾驶车辆了。由于他们没有学完驾驶知识,所以就极大的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


·商标许可使用分几类?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内容有哪些
      商标许可使用分几类?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内容有哪些一、商标许可使用分几类商标使用许可分以下三类: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


·无责方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交强险对于买车的来说是不陌生的,交强险是必须要购买的,有了交强险才能进行购买汽车的商业保险,那么对于无责方交强险赔偿多少钱?还是要根据案件来......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基本程序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①建设项目批准......


·有罪被超期羁押的原因是什么?
      有罪被超期羁押的原因是什么?(一)传统的办案方式和传统诉讼价值观根深蒂固,是造成超期羁押的思想根源。在中国古代无超期羁押的概念,封建法律统治者随......


·银行倒闭怎么办?
      银行倒闭怎么办?一、银行倒闭怎么办?银行也会破产不是危言耸听。数年前的金融危机中,欧美银行破产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在中国,政府允许银行破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