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立有遗嘱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立有遗嘱有遗嘱的,如果遗嘱合法,则应该按照遗嘱处置遗产。遗嘱中,如果指定了小三的孩子是继承人或是继承人之一的,则小三的孩子就有继抄承权;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小三的孩子是继承人,则小三的孩子就无继承权。如果无遗嘱,或有遗嘱但不合法,则小三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小三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百,也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度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问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继承权的丧失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特点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只要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民法典》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相关的遗产继承人在办理时,如相关的继承人谋杀这类遗产人、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我国的相关部门可以取消这类人员的继承权益。对这类违反我国民法典律的当事人将无法办理这类遗产的继承,其他继承人员办理这类遗产的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我国交警部门对于醉驾的测量标准规定
      我国交警部门对于醉驾的测量标准规定,如果说酒精含量已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的话,就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了。虽然说醉驾以后对当事人的生活会产生非常......


·一、交通事故车维修费保险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车维修费保险时效是多久?1、交通事故车维修费保险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


·公司裁员赔偿金需要扣税吗
      公司裁员赔偿金需要扣税吗一、公司裁员赔偿金需要扣税吗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


·赌博犯法算什么法
      网上拉人赌博算开设赌场罪。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组织网络赌博活动,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提供给他人组织赌......


·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形式是什么?
      一、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形式是什么①年龄条件。这里也可以称之为劳动行为能力,而事实上,世界各国都把人的年龄作为推定劳动行为能力有无和大小的一种法......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包括什么
      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包括什么1、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纠纷时,当......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一)、认定条件不同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


·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是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是什么?女方提出离婚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将不再是夫妻,不需要尽夫妻相关的义务。......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1、请柬在选择请柬时,可以找一些比较有个性的请柬来吸引人的眼球。2、签到簿要提前准备签到簿和签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