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婚后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婚后能看对方工资条吗?是否能看对方的工资条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是否能看对方工资条,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一方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二、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可以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制在下列范围内受法律保护:1、共同财产制:是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全部约定为。夫妻双方认为婚后共同生活,应当财产不分彼此,对维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约定婚前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2、分别财产制: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财产取得人所有,排斥夫妻共同财产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享有和处分权。这种约定分别财产制在肯定夫妻独立人格的基础上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在约定分别财产所有时,应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时所需的费用和抚育子女所需的费用各自应承担的数额。3、限制共同所有制: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部分归一方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的约定。以上三种约定财产归共同或归一方,或部分共同部分一方所有,均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后财产只要是属于双方合法的收入就会被纳入共同财产之内,而对于收入所产生的赁证,那么另一方完全是有权利知情况,只有确定家庭财产的收入状况,双方才能各自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夫妻一方的收入另一方是有使用权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一、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恶意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


·协议离婚没签字怎么办?
      协议离婚没签字怎么办?协议不成就可以直接起诉;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


·坐牢后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坐牢后可以争取抚养权吗?按监狱法规定,如果一方在监狱服刑,民事权利仍然不能被剥夺,所以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抚养权的......


·现在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离婚很常见,各个年龄段的都有。一类比较特殊的人群就是军人,军人的离婚是有特殊规定的。军人离婚也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现在军人离婚财产......


·再婚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死亡财产如何分配?再婚死亡财产的分配需要区分情况。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2、如果不立......


·法律文书都有固定的格式,我们经常用到的就有房屋买卖公证书,在
      法律文书都有固定的格式,我们经常用到的就有房屋买卖公证书,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有很多条款需要写进合同中去,还要有公证处对其房屋买卖行为进行公证......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哪些一、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哪些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


·购房合同公证应注意什么
      购房合同公证应注意什么(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估价的办法要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参照......


·过失犯罪不存在既遂吗?
      过失犯罪不存在既遂吗?过失犯罪也会存在既遂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就会构成犯罪既遂。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国际贸易融资的几种分类方式有哪些
      国际贸易融资的几种分类方式有哪些?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在贸易过程中,围绕着国际贸易来进行资金的转换、融通。它不仅使带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还带动了......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一、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