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是谁?法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是?

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是谁?法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是?对于破产申请,谁是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是首先要搞清的问题。破产清算是由法律规定的相关利害关系人作为主体申请来启动的,没有主体的申请,破产清算程序就不能启动。下面我们就破产申请的主体向您做一简要介绍,请借鉴。一、债务人申请按照《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向法院申请破产,是债务人作为民事权利的主体处分其全部财产以及集中清理其债务的一项权利。破产申请的提出,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对于债务人来讲,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是其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当债务人具备上述条件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二、债权人申请按照《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赋予债权人破产申请权,是由于债权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实体权利的一种途径。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此没有要求债权人必须在债务人完全具备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对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不应过于苛刻,因为作为债权人只能知道现实的原因,即债务人对于已经到期的债务没有清偿;如果让债权人来证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是否资不抵债,是否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对于债权人来讲很难做到,对于债权人是很不公平的,不利于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便可以此作为破产申请原因,申请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可以根据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同债务人进行和解的申请,和解申请仅以债务人为限。三、法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按照《破产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企业法人因企业章程的规定、成员大会的决议、企业法人合并或者分立、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停止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开始企业法人的清算,处理未了结的企业法人事务的法律行为。企业法人解散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在进行清算时,应当对企业法人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当发现企业法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就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法人破产,移交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企业法人资不抵债,又不能继续经营挽回损失,实际上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达破产界限。企业法人清算组的破产申请既是清算组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以上是我们对于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的简要介绍。除此之外,对于对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破产而言,由于其破产会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的影响,因而法律对其规定,只有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才有资格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0.7克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0.7克判多少年?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无论多少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贩卖毒品七克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什么
      交通事故日益发生,如何保障交通事故中受伤人的权利成了伤者最为担心的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者在处理交通事故上花费的时间将会很长,甚至一些人......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房改房是明显有别于普通商业住宅的。具体的区别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


·中介费和代办过户费的区别是什么
      1、中介费是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一......


·应当准与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


·有限公司法人证书是什么?
      有限公司法人证书是什么?企业法人资格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都应该具备的。而一个合法经营的公司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是否具有有限......


·国家征地补偿留用地安置的比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留用地安置比例如何?办法指出,规划用作商业服务业、居住或前两者混合用途的,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规划用于不含前种用途......


·欠钱没借据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借据不还怎么办?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


·一、醉驾非机动车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非机动车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驾非机动车事故处罚标准也有可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经常会有人分不清楚买卖预告登记与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两者之间的差
      经常会有人分不清楚买卖预告登记与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两者之间的差别,房屋买卖预告是房屋的产权持有人在一定的基础上将自己的房屋出卖的消息先散播,但......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处罚标准细分成哪些标准?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处罚标准细分成哪些标准?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处罚标准细分的标准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1、以牟利为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