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分为三方面,也就是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等。保险公司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也是保险公司、机动车事主、事故受害人、法官之间的博弈——作为保险公司,力争在合法的尺度内将赔偿额降低至最少;作为事故受害人,力争在最大额度内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责任方赔偿最大金额;被告方司机,力争将自己责任减少到最小范围。但审理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各方主张、证据及法律适用的综合结果。《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修改内容,适当减轻了在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该修改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交强险统一条款也作了相应调整。而在此期间,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又经过了一个已经投保商业险视为交强险的过渡期,交强险赔偿额也经过了最高限额6万元到12.2万元的转换。12.2万元按照保监会制订的全国统一条款,又分为:1.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2.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3.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有责或者无责,保险公司都要负赔偿责任。二、保险公司在无责情况下的交强险赔偿额度而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第项的内容,交强险虽在赔偿上不分责任,但在保险公司承保的一方被认定无责的情况下,交强险按无责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即医药费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元,财产损失100元。上述赔偿额度,是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司机在无责情况下赔偿额不超过损失10%的规定相符的总之,在道路上发生的严重程度不一的事故通常会因为不一样的损伤情况,但是如果买了保险,不管是人还是物上的损失都会由保险公司出面进行部分的赔付,但是保险公司作为盈利的组织不会无条件全部赔偿,都是有固定的限额作为一个底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五万?
      没打借条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


·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是由专门的部门出具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要使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申请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才能够使用土地,关于土地使用证过户......


·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一、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看守所异地临时羁押期限,但对每个阶段及情况作了具体规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超过......


·竞业禁止有效的情况有哪些
      就有些行业而言,它的信息、技术都是有价值的,并且还很“值钱”。所以,从事这些行业的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都会与其员工约定竞业限制。那么,在......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包括哪些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包括哪些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


·一、可以离婚后追讨抚养费吗?
      一、可以离婚后追讨抚养费吗离婚后可以追讨抚养费。1、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


·医疗事故的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的责任包括哪些?要是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除了需要及时对患者做出救治,减少损害程度外,同时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那具体而言......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 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各种各样的汽车,同时摩托车也是道路中的一道风景。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会发生汽车与摩......


·办理工伤保险申领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工伤理赔所需材料如下: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企业破产不能偿还债务怎么样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涉外离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究竟实践中,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关于这个问题,请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