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不服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管辖法院实际上与“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而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要是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者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均表示不服,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由于没有特别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法院受理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综上所述,因为劳动纠纷员工可以采取仲裁方式维权,拿到仲裁书后有异议的,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及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员工起诉,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公司违约的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双方出庭质证答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我国对网络诈骗多少可以报案?
      网络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已经越来广泛的走入我们的生活中来了,我们生活中的许多领域都离不开网络的使用。但是一些犯罪分子也盯上了这一信息化的世界,那......


·一、快男醉驾会被如何处罚?
      一、快男醉驾会被如何处罚?快男醉驾会被判处罚金,同时还需要承担刑事处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相信大家知道,司机在喝酒后是不能开车的,酒后驾......


·通常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话,那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这种情况下有不少夫妻最终都是离婚,但在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


·犯罪骨干成员能判多长时间
      看犯什么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


·商品房他项权单丢了怎么办?
      一、商品房他项权单丢了怎么办?商品房他项权单丢了可以在他项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


·酒后驾驶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酒后驾驶的法律风险是什么一、酒后驾驶的法律风险是什么(一)、行政处罚风险。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


·分居后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出现矛盾,很可能会选择分居。分居的,就财产关系也会出现纠纷,那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如何分割?有收入就会有负债,分居期间也会产生债务,那分居后......


·当事人怎样确定商标侵权?
      当事人怎样确定商标侵权?判定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可以看是否主观意识,是否以经营为目的,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


·适用诉讼时效三年的情形是哪几种
      适用诉讼时效三年的情形是哪几种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当事人没有划痕险怎么办?
      一、没有划痕险怎么办这种情况我有过,现在已经没办法补上保险了,你可以走不计免赔,当做碰擦事故处理,自己承担大概30%的费用,因为你也找不到第......


·无效抵押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无效抵押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