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员工出车祸主责算不算工伤

员工出车祸主责算不算工伤?员工出车祸但自己负主要责任的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迟多久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员工负主要责任的话,工伤保险机构和公司对此都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而且员工本人还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祸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公司还能开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怎么写?
      商标转让代理合同怎么写?公司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可能因为其复杂繁琐的程序和忙碌的公司业务而找其他人帮忙代理操作所有的转让手续,但是为了保险......


·购买二套房之前很多的购房者都会对有关的政策做一下了解只有这样
      购买二套房之前很多的购房者都会对有关的政策做一下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自己购买的二套房在优惠政策之内,但是各地的政策都是不同的,对于长沙的居......


·拆迁养殖场赔偿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拆迁养殖场赔偿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政府拆迁改造的时候,有些时候会征用到企业的工厂,在拆迁的时候,肯定需要对因拆迁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相应的补......


·撞车后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
      撞车后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你是全责,但你有保险,还有商业险的三者和不计免赔,这个事故中产生的费用不用你来承担。都是你的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伤者......


·一、中山醉驾的危害包括哪些?
      一、中山醉驾的危害包括哪些?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2、判断......


·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入职后,都会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一些不正规的小企业中,双方往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引发劳动争议......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结婚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结婚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


·教唆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教唆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教唆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


·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有哪些?
      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有哪些?随着手机互联网的普及,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手机了,手机能做的事也越来越多,随着很多人通过......


·土地使用权类型租赁期限最长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类型租赁期限最长是多久?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在签土......


·企业利益需求的法律服务
      企业的利益可以分成三个层次:核心利益、重要利益以及一般利益。任何企业在运行中的某一阶段,都可能发生关乎生死存亡的危机。总的来讲,此种危机的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