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

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
  
  一、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
  
  可以申请复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请假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受伤,不属于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书并不是为了迎合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意愿,认定机构会对最终出具的认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劳动者本人在申请复议之前也要先确认清楚,请完事假以后,无论受到了什么样的意外伤害,基本上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欠钱不还反被说成敲诈怎么办?
      欠钱不还反被说成敲诈怎么办?可以申请起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


·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伤残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


·现如今,很多不发达地区仍旧有很多人开摩托车,但是有大部分人都
      现如今,很多不发达地区仍旧有很多人开摩托车,但是有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摩托车酒驾的处罚法规,以为摩托车酒驾处罚会比驾驶私家车轻,其实不然。摩托车......


·疫情期间买到假口罩怎么样办
      发现质量不佳的口罩或者是假口罩的均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如果销售的口罩不属于医用卫生材料,质量不合格仍可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生产、销售伪......


·直接证据的意义是什么
      直接证据的意义是什么1、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 一、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一、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


·没写日期的劳动合同生效吗?劳动合同有效期怎么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的时候,用人单位是需要与老中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有很多,必备的要素的,对于没写日期的劳动合同生......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能否上诉?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能否上诉?一、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能否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贷款逾期会怎么样?
      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贷款逾期会怎么样?一、抵押担保的问题抵押担保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担保人可以是抵押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生活中涉及大额贷款......


·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怎么确定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而此时如果已经生育有子女,那对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也就是说,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