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刑法中假释考验期有多长时间

一、刑法中假释考验期有多长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据此,所谓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可以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二、假释考验期期满后应该如何处理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有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依法撤消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根据规定,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原则上,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其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若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要求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有可能适用假释。不过,若是犯罪分子有特殊情况,在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那么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有的时候,二手房买卖中经常出现买方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退房的情
      有的时候,二手房买卖中经常出现买方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退房的情况。那么就有这样一个问题二手房签订购房合同后退房吗?在下面文章内容中,我们将就二......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犯罪,那么也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那究竟是在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呢?可能很多人都......


·购买商品房只网签没备案有什么风险
      购买商品房只网签没备案有什么风险一、购买商品房只网签没备案有什么风险?1、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


·签完买卖合同毁约告到哪个部门
      一、签完买卖合同毁约告到哪个部门?买卖合同毁约纠纷应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


·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吗?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人们通常会选择离婚作为最后的结局。而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每一种离婚方式都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如果在夫妻感情破裂后,......


·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
      怎么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公民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可以要求侵权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而此时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是比较重要的问题,关系着最后的赔......


·一、农村土地遗嘱继承处理合法吗?
      一、农村土地遗嘱继承处理合法吗?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农民只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不能立遗嘱将其作为个人财产处分。《......


·劳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有哪些?
      劳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中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指的是约定的劳动报酬、约定的岗位、约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等。劳动......


·潼南征地补偿办法包括哪些?
      潼南征地补偿办法包括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渝府发〔2013〕58号文件有关规定,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审查,市政府备案批准,结......


·一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一、一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一、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二)、立案审查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