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交通事故死亡后赔偿给谁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庭

交通事故死亡后赔偿给谁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权利人首先应当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一般情况下,民法典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享有请求分配权。特殊情况下,民法典中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死者的生活关系更为密切,也享有请求分配权。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对死者近亲属进行的赔偿,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其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一种补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指的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是能期待取得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其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具有稳定性和可预知性,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和实际取得均发生于死亡后,具有不可预知性,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的范畴,不能按照继承原则进行分配。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报案办理。办理时 ,还应对这类相关的受害者进行救治,保护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


·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怎么写?举证通知书(被告举证用)××××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被告举证用)(××××)×行×字第××号×××:根据......


·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是多少
      在民间借贷中,一般亲戚或者朋友等之间借贷碍于情面不会签订借款合同,更不会约定借款的利率,但有很多的民间借贷不是熟人之间发生的,不但要签订借款......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书的案例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书的案例是什么概述对于涉及一房二卖的情形,在审判实践中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也时有报道①。针对其他共有人、承租人或者前......


·丧葬费能否从遗产中扣除?
      丧葬费能否从遗产中扣除?法律没有规定丧葬费可以在遗产中直接扣除,因为不管死者是否有遗产,子女都有安葬的义务。所以,遗产分配和丧葬费的承担是两回......


·行政处罚部分履行、中止履行和提前履行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处罚部分履行、中止履行和提前履行都属于债务人履行债务行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其中部分履行、中止履行及提前履行都属于不完全履行的范畴。那......


·一、办公用房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办公用房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


·违章停车罚款在哪交才行?
      汽车在人们生活中已经成为普遍的代步工具,所以人们在使用汽车时经常会产生违章停车行为,通常交警会在不经意间给当事人贴上罚款单,或者在违章拍照上......


·恶意抢注购买在先商标怎么维权
      恶意抢注购买在先商标怎么维权可以通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权。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


·法院怎样能判定重婚罪?
      一、法院怎样能判定重婚罪?有以下情形出现时一般可以判定为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