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法院笔迹生成时间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出结果

法院笔迹生成时间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出结果?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二、笔迹鉴定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需要按照情况而定,可以按照鉴定结果来认定和处理的。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在整个笔迹鉴定的过程当中当事人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比如说要确认笔迹鉴定的结果跟案件的审理是有关系的,比如说向法院申请鉴定的时间不能超过法定举证期限等,而且笔迹鉴定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哪些处罚原则适用于学生持刀斗殴事件?
      哪些处罚原则适用于学生持刀斗殴事件?无论在世界各国,青少年犯罪都是社会政府必须要重视的问题。在我国,对于青少年犯罪也有一系列相关的量刑规定......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一、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的惩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将在几乎每个人都有车。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现在造成的伤害已经......


·企业拆迁补偿税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税处理方式是怎样的一、住宅被征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是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对于医生的结果不满意,是可以提出上诉的。但是很多人对于二审上诉的相关规定并不清楚。比如说根据......


·精神病怎样办离婚
      一方患有精神病,不可以协议离婚,精神病人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起诉离婚,由法院审判。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什么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什么(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租客不......


·信用卡15万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15万还不上怎么办?应当积极要求分期付款,但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会被判刑,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


·找法律援助律师的程序是什么?
      找法律援助律师的程序是什么?一、找法律援助律师的程序是什么?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为:咨询→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援助中心对申请......


·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办?1、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在生活和工作中,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有理可循,有相应的法律可以依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