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聚众涉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聚众涉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聚众涉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聚众涉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在我国法律制度当中对聚众涉黄的定罪标准是聚众淫乱罪,虽然聚众淫乱的行为已经严重损毁了社会道德风尚,但对聚众淫乱的最高量刑标准不会超过5年有期徒刑。聚众淫乱是损人不利己的违法行为,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义务揭发这种犯罪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系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与雇......


·对于下班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对于下班摔骨折算不算工伤?一、对于下班摔骨折算不算工伤?如果是自己摔伤的话不属于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


·工伤赔偿标准会参照城市每年的人均收入
      工伤赔偿标准会参照城市每年的人均收入,因此赔偿标准会与时俱进。工伤赔偿主要是为工作工程中因工受伤的员工提供的保障。工伤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工......


·徇私枉法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五条?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


·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在我国,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法律权益不受侵害,有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而且这种机构是有两种的,一种是政府设......


·中国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中国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一、中国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


·认定为犯罪未遂该如何处罚
      认定为犯罪未遂该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无非法集资证明书如何书写?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投资这方面也是越来越了解,一些企业因为要扩大经济,就会通过集资等手段来扩大规模,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欺瞒等手......


·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注册资本,有的多有的相对就要少一些,这是成立公司必须要有的资本。如今,我国对公司注册资本采取的是认缴......


·刑法中销售假药罚金多少
      刑法中销售假药罚金多少?1、销售假药罚金需要根据销售金额确定,并没有准确的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在商业或者其他事物往来中,往往会出现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署日期的情况,对此,此类合同的效力就会引发对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