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行使抵押权要注意哪些问题1、首先注意担保物权的保存时间。在我国,债权的诉讼有效时间一般为三年,因为担保物权在一定性质上属于物权,所以不会受到诉讼时间的限制。根据现行的担保司法解释,相关担保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结束后的三年时间内正常行使担保物权,而且这三年应该是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时间。至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担保期间以及在登记时登记部门所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于担保物权的存续并没有法律的约束力。2、债权人可以将主合同纠纷和抵押合同纠纷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应该遵守主债权的诉讼时间规定,这种情况下以债务人和抵押人为共同被告。3、抵押人还可以单独就抵押权实现提起诉讼,但是提起诉讼时间要在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内,这种情况下抵押人的身份为被告。4、抵押权人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抵押权人有权利收取法定的孳息,前提是自抵押物权人的抵押物被扣留之日起,抵押物能够自然分离孳息,收取的孳息可以用于支付收取孳息的费用、主债权利息、主债权。如果抵押权人没有将抵押扣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偿还法定孳息的义务人,这时抵押权人的效力不涉及于该孳息。5、抵押权人享有的权利,只是将抵押物以折价、拍卖等方式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一般来讲,所得价款在没有特别的约定情况下是先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然后是主债权利息,最后是主债权。二、行使抵押权有什么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目前,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3、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抵押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行为人酒后驾车判多少年
      行为人酒后驾车判多少年酒后驾车若是构成醉驾,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


·回复律师函格式是什么?
      回复律师函格式是什么一、律师函如何回复律师函可委托律师办理,是否回复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有谈判的余地,可以先进行谈判。如果不回复或谈判不成......


·最新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最新年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项目在施工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准......


·一般抢夺危险物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抢夺危险物质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抢夺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


·撤诉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吗?
      撤诉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吗?撤诉显然是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


·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这些主要条款包括: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


·挪用资金罪该如何判刑处罚
      挪用资金罪该如何判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


·一、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父母死了又怎么办?
      一、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父母死了又怎么办?第一顺位父母死亡的,就由配偶和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住廉租房的如何继承老人房产
      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廉租房政策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果有房产继承的话,补贴或者实物房源就会被收回。另外各地都有相应的......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一、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


·作品邻接权也是著作权吗?
      邻接权也是著作权吗?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