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罪犯怎样知道监外执行生效

罪犯怎样知道监外执行生效?监外执行生效后会通知罪犯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二、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对罪犯的判罚方式不可能不通知罪犯的,整个监外执行的过程当中,很多方面也需要罪犯本人积极执行配合。所以到时候罪犯本人直接听从司法机关的安排就行,而且,对于监外执行的这些罪犯来说,也不一定就可以不服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判死刑上诉请律师要多少钱
      判死刑上诉请律师要多少钱具体费用需要和你的律师协商,可以分阶段委托,也可以多个阶段一起委托。(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


·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


·民事诉讼可以不请律师吗?
      民事诉讼可以不请律师吗?一、民事诉讼可以不请律师吗?民事诉讼可以不请律师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一、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具体看公司的价值是多少,根据以下比例缴纳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济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济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标准(一)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国有、集体非住宅房屋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


·被抢注商标的农产品该如何维权
      被抢注商标的农产品该如何维权其实,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来的维权手段还是较多的。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民事诉讼立案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立案起诉的时间是多久?一、民事诉讼立案起诉的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具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具体有哪些1、报警和受理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


·夫妻共同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是价值最大,最容易引发纠纷的财产。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如果不能将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


·异地违章怎么交费
      如果驾驶违规比较严重而且也被交警当场处理,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行驶证到罚单上说明的处理中心去处理。凭交警查证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电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电器购销合同范本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