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事诉状受理后多长时间能开庭

民事诉状受理后多长时间能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但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3、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5、《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实,原被告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就是说法院在受理了原告的诉讼状以后,很有可能不会短时间之内就安排开庭的,因为递交诉讼状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一样,案件的难易程度也不同,所以开庭的时间只能由法院自行安排。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截止时间点规定是什么?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截止时间点规定是什么?一、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截止时间点规定是什么?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是3月1日至5月31日,个人所得税......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
      银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否一样?民间借贷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通常情况下进行民间借贷都是向当地的银行进行的,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还......


·2023公司法183条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183条的内容是什么?一、公司法183条的内容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


·黑龙江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是怎样的
      在黑龙江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是怎样?黑龙江政府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出台了相关条例,需要由有关部门拟定方案经批准后才能执行,同时必须有关......


·民间借贷是否支持复利
      民间借贷是否支持复利自国家政策允许民间借贷以来,民家借贷就备受推崇。目前在民间借贷中有复利这样的东西存在。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对民间借贷是否......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旦入罪最低量刑是拘役,最高的刑事处罚是七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六......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


·有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吗颜色不同各代表什么
      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没有的,不过土地证的确分颜色。因为土地证分为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所以颜色也是......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
      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一、什么情况下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个人借款利息纠纷如下:1、借款时没有写借条。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当事人仅以口......


·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更换公司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人员的录用也不再是以前这种刻板、正式的模式,可以有多样化。劳务派遣就是在市场不断运作中产生的,更加促进人才的流动和人员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