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商标侵权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商标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一)级别管辖
  
  
  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二)地域管辖
  
  
  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因此,上述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对于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商标案件,按照当事人选择的诉因来确定管辖法院。
  
  
  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诉前停止侵权与保全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条规定,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者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商标侵权在不严重的情况下,可以找侵权人协议解决,只要对方沟通愉快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都不进行干涉的。但是如果商标已经构成违法行为,那么这个双方不能私下进行协商,得走国家的司法程序,侵权人需要承担侵权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都有哪些一、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都有哪些(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签发清洁提单的责任是什么?
      签发清洁提单的责任是什么?一、清洁提单的相关责任是什么?根据法律,对于因货物包装不良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包装有内包装和外......


·我可以更改孩子的抚养权吗
      可以,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


·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近期讨论比较多的就是“大学生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够得到赔偿吗”的问题,大学生是指的在学校学习以及生......


·一、夫妻公证把财产都给孩子可以吗?
      一、夫妻公证把财产都给孩子可以吗?可以1、公证到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根据《民法典》第六百......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因此现在大部分人都会购买医保,但是对于医疗保险怎么报销都不是很清楚,......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有哪些《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


·寻衅滋事公开指认现场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
      寻衅滋事公开指认现场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警方要求嫌犯指认现场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进一步确认和巩固证据。不管是犯了寻衅滋事,还是故意杀人罪,......


·国土资源包括哪些内容 一、国土资源包括哪些内容 1、国土
      国土资源包括哪些内容一、国土资源包括哪些内容1、国土资源按存在形式①土地资源(农地、林地、牧地、城市用地和自然土地等);②水资源(地表水、......


·刑事拘留后家人能做什么?
      一旦亲人或朋友被抓进看守所或者被刑事拘留,作为家人或者朋友,首先,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其次,有权向办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