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租房合同已签对方毁约怎么办

租房合同已签对方毁约怎么办如果租房合同签了毁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二、租房违约如何赔付法律规定,租房超过3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合同。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四、违约金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民法典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民法典则做了全新的规定。2、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如果双方的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金最高是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过高了,或者是过低了双方可以先协议,协议不了的,到当地有管辖范围的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一下。提醒一下,不按时支付违约金,还会产生滞纳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有哪些在保证担保方式里面,就包括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其中作为连带担保人,那么与债务人之间承担的就是一个连带的保证责......


·量刑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量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的刑罚。缓刑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在社区服刑的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区......


·肇事逃逸扣12分不拘留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肇事逃逸扣12分不拘留的可能性有多大必须得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


·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


·治安案件鉴定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治安案件鉴定是否计入办案期限一、治安案件鉴定是否计入办案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十二、关于办理治安案件期限问......


·醉驾案件多久移交到检察院
      醉驾案件多久移交到检察院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


·2023年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非法行医罪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怎么认定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


·刑事诉讼法解释共犯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件构成?
      我国是法制社会,一个人犯罪就要受到处罚,更何况是多个人犯罪,多个人犯罪相当于结伙作案,法律上称之为共犯,共犯就会涉及到主次的问题。共犯一般存......


·2023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


·行政诉讼不中止行政行为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不中止行政行为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诉讼不中止行政行为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