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2023老婆怀孕可以离婚吗

老婆怀孕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但是,这条限制也仅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么即使妻子怀孕,也依旧可以离婚。如果夫妻选择的是诉讼离婚,则妻子怀孕期间能不能离婚这样的问题就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怀孕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如果是由怀孕的妻子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就不受上述法律的限制。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二、怀孕离婚怎么补偿标准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按下列原则处理: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照顾付出较多方。简单说,离婚时分配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平等分配;另外需要照顾若干利益。女方怀孕,夫妻也不是一定不能离婚。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何,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离婚的话,自然可以。但前提也是要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而在诉讼离婚中,通常允许女方提出离婚,对男方提出离婚会有一定的限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只要是不能举证是属于一方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夫妻共同......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一、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2、争议标......


·移送管辖材料有哪些规定?
      移送管辖材料有哪些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


·一、学生贷款监护人的年龄限制是多大?
      一、学生贷款监护人的年龄限制是多大?需要30-60岁。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对共同借款人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1、年龄在30至60周岁;2、具备完全......


·捡拾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吗?
      捡拾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吗?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遗失过物品或者捡拾过他人的遗失物,如果捡拾了他人的遗失物,如何合理合法的处置遗失物品是您比较......


·诈骗5万要判几年?
      诈骗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一、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


·老人去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老人去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吗一、老人去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吗?孙女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


·网络诈骗法律法条有哪些
      网络诈骗法律法条有哪些规定?随着网络的日趋便利,支付宝、网上银行的转账在手机和电脑上即可实现,生活便利的同时,也给了骗子可趁之机。我们平时......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会出现员工中途离职的现象。那么,签订劳动合同中......


·企业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员工应为帮助企业工作,导致自己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是死亡。当事人或者其亲属应该及时的进行工伤的鉴定,并要求相关的企业赔偿,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