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试用期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放工资

试用期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放工资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试用期辞退后可以领失业金吗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不包含是不是试用期,只要你在单位失业保险累计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被辞退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了相应的调整机制。直辖市一般统一为一个标准。省、自治区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几个标准,各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条例》所说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通知劳动者,并说明理由并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有违法举动,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控告。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废标退还投标保证金吗
      废标退还投标保证金吗?招标投标是择优选择合作伙伴的一种方式,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会遇到废标和无效投标等情形,废标和无效投标具有不同的含义,那么......


·追诉时效审查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追诉时效审查起诉的规定是什么(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


·租女友回家过年受法律保护吗?
      近些年来,人们对于婚姻有了不一样的态度,很多人考虑到了柴米油盐酱醋茶拥挤繁杂的婚后生活,患上了“婚姻恐惧症”,结婚率逐年下降。年关将近,在外......


·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续治疗怎么申请?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续治疗怎么申请?实际发生后,可以向肇事方主张,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非法经营罪13万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行政处罚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行政处罚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许多人在外打拼,无非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享受到与
      许多人在外打拼,无非是想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但现实中仍然会有许多人因买不起房子而选择租房。房地产租售同权......


·避税与逃税两者有什么区别?
      避税与逃税两者有什么区别?税收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既然在祖国的庇护下生活,就有义务按比率缴纳税收。合理按时纳税才能保证国家富强。但是,......


·一、婚姻出轨方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婚姻出轨方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出轨方财产分割原则的规定,出轨的一方需要弥补另一方一定的财产,这是由于夫妻双方当事人是有相互忠实......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有什么规定?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有什么规定?电力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方便,但是不当的电气装置却能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对于电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