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被判以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二、被人故意伤害后如何要求赔偿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如果刑事立案的话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双方都已婚生小孩是重婚行为吗?
      双方都已婚生小孩是重婚行为吗?如果当事不知道已婚者已婚,以夫妻名义居住而生孩子的,当事人不属于重婚罪,而已婚者犯重婚罪。如果当事人知道已婚者......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虽然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会让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但毕竟终止和解除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法律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与解......


·一房二卖怎么赔偿 如何防止一房二卖
      因我国施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屋的取得以房产证记载为准,因此第一份合同中的买受人都因未进行房产登记而遭受了利益损失。近年来,一房二卖的现象很普......


·公司开运动会被车撞算不算工伤
      公司开运动会被车撞算不算工伤一、公司开运动会被车撞算不算工伤?公司开运动会被车撞符合法定条件的也算工伤,运动会不属于工作范畴,但单位是大会......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在发生违法犯罪事件之后,受害人一般会选择报案。但并不是受害人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就会马上立案,公安机关立案需要经过一......


·酒后驾驶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抢劫罪减刑满足什么条件
      抢劫行为属于暴力犯罪,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比较严格的。而对于以抢劫罪判刑后在监狱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日后也是有机会减刑的。那么抢劫罪减刑需要满......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证据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职工可以个人交医保吗?
      职工可以个人交医保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大家......


·现在微信是人们应用最多的沟通工具之一,在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现在微信是人们应用最多的沟通工具之一,在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微信的种种特点进行诈骗,有不少人通过加陌生人、扫描二维码上当......


·抢劫罪金额不大3次以上成年能不能缓刑
      在日常生活中,总会存在很多想不劳而获的人,他们不想工作但是又需要用钱,那么极有可能会选择盗窃或者抢劫的方式,这种行为明显是违法行为,需要遭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