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事诉讼法院不同意回避中途退庭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法院不同意回避中途退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院不同意回避中途退庭将会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缺席审理来进行。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二、缺席判决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三、缺席判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在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它在进行过程的时候可能会发生一些意外,比如说很多的人员他们提出了回避,但是回避却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在气氛之下选择了中途退订,此事法院就会采取缺席审理的方式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一、离婚案件可以立案后撤销吗如果是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由......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在犯罪形态中,具体包括了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在不同的犯罪阶段出现的形态是不同的,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自然法律中规定的......


·民事诉讼多次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多次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移送管辖的案件跟审理期限没有关系,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3到6个月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


·行政处罚主体特征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主体特征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规范了行政机关要怎么进行依法行政,因为没有法律的规范是比较容易造成执法权乱用的,执法权......


·强奸罪在第几条 强奸罪如何认定
      强奸行为在我国也是属于很严重的一种暴力性犯罪,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其实往往会对受害女性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这个时候行为人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


·欠一万多块钱可以起诉吗?
      欠一万多块钱可以起诉吗?可以的。诉讼请求的金额为一万元,案件受理费为50元。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就是被告方所在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民事诉......


·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一个补充和说明,
      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一个补充和说明,买卖合同在买卖交易活动中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应该怎么书写呢......


·构成寻衅滋事最高判几年
      依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


·约定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议管辖是否有效?
      协议管辖亦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几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以协商取得一致的书面方式在几......


·犯抢劫罪最低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