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醉酒驾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醉酒驾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一、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一)危险驾驶罪……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2、一般情况下,醉驾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以危险驾驶罪始定罪处罚。所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第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第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的时速行驶的。第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三款事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醉驾入刑影响1、公务员醉驾可开除公务员醉驾如被查处入刑,就面临被开除的处分。《公务员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2、企业员工可被解除合同从法律上讲,如果劳动者因为醉驾被判刑的,用人单位可将此作为将其解雇的理由。同时,这一犯罪记录因为要入个人档案,对醉驾者以后的生活和就业都会产生间接影响,比如再就业被淘汰和将来的贷款受阻等,都会多少有影响。而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还要取决于用人单位。3、律师或被吊销执业证书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其律师执业证书将被吊销。醉驾应属故意犯罪,即驾驶人明知自己喝了酒不能驾车,还驾驶车辆。如果律师醉驾真的被定罪,恐怕要被吊销执业证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如何算?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如何算?根据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计算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未作工伤认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未作工伤认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吗需要看此时做的鉴定是什么鉴定。如按工伤赔偿,应先进行工伤鉴定后方可办理工伤伤残鉴定;如按伤害赔偿,可以不经过工伤认......


·企业转让著作权免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企业转让著作权免税优惠政策是什么?一、企业转让著作权免税优惠政策是什么?法律上未统一规定企业转让著作权的免税优惠政策,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可......


·公安有案不立如何追责
      具体方法是:一、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二、向检察机关申诉,要求其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


·在我国教师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在我国教师的行政处罚有哪些?一、在我国教师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申诫罚。指教育行政机关或其授权教育机构向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相对人发出警诫,申明......


·法律意义上是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
      法律意义上是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两个人的夫妻关系是不会因为长时间的分居或者互不干涉而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所以法律上只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规定是什么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


·一、遗嘱显失公平怎么处理?
      一、遗嘱显失公平怎么处理?遗嘱显失公平,可以起诉,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因为遗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包括继承人......


·租赁合同签订当日能否毁约?
      租赁合同签订当日能否毁约?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不能否毁约,一旦毁约需要承担毁约责任。中国《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


·逃汇罪数额较大金额规定是怎样的
      一、逃汇罪数额较大金额规定是怎样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自动辞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一般不赔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造成的损失额赔偿。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