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著作权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就有可能成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我国著作权法与各国法律的保护大同小异,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
  
  2、口述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用预先创作好的作品加以口头表演,如诗歌的朗诵.则不属于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兴创作的。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新增的类型)。
  
  (1)音乐作品
  
  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需要注意:配词的乐曲,如果词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则词包括在音乐作品之内,如果词未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也可以包括在文字作品之内。
  
  (2)戏剧作品
  
  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3)曲艺作品
  
  曲艺是我国独有的艺术形式,目前曲艺曲种类约有400种,其中主要的是相声,快板,数来宝评书,弹词,大鼓坠子、琴书等。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 条所规定的曲艺作品,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表演形式表演的作品。可以文字形式出现,也可以口述形式出现。
  
  (4)舞蹈作品
  
  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广义上讲,是凭借人体有组织、有规律,有组织的运动来表达感情的艺术形式。
  
  (5)杂技艺术
  
  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一种技艺表演,我国有丰富的杂技艺术作品资源,故在修改时,明确了杂技艺术作品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法只保护杂技的艺术成分,杂技中表现的动作难度和技巧难度,并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4、美术、建筑作品
  
  (1)美术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它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一般分为纯艺术品和实用艺术品。
  
  实用艺术品是指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艺术作品,是造型艺术之一。实用艺术品既是物质产品,具有物质实用功能,又是具备审美功能的艺术品。我国以前不保护本国国民的实用艺术品 在美术界,对实用艺术是否属于美术作品,认识不一。《伯尔尼公约》第2条规定,实用艺术品的法律保护,由各国自定,如果不给予工业产权的保护,则至少要给予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现在,实用艺术品在我国可以按美术作品保护。如果申请外观专利的保护,可以以工业产权保护。
  
  (2)建筑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建筑作品属于以立体形式表现的作品.著作权法对于建筑物本身也作为作品的形式之一给予法律保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普遍使用的大众性建筑不具有排他性,如板楼的外形,因此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外观、装饰、设计等方面具备独创性的建筑物,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对于建筑物的构成材料、建筑方法不予以保护,并且建筑物外观,装饰、设计中的通用元素,属于公有领域的范围,也不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建筑作品的保护还应该包括建筑设计图、效果图和建筑模型等。但是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列举方式,这些作品被作为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给予保护。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法》主要是对作品进行规范调整的,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也可以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的条文来处理解决。但是对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也有相应的范围规定,并非我们认为的任何一个“作品”都会受到该部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一、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


·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犯了重婚罪怎么办?
      一、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犯了重婚罪怎么办?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是不会触犯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重婚罪的,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现实中,如果被他......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合同的成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可以是将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代理人。2、订约主体......


·公司注册程序有哪些?
      公司注册程序有哪些?一、公司注册步骤: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正是因为存在两种情况就需要区别对待了。......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理论上是不可以互相取代的。离婚时夫妻需要针对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有哪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有哪些?为切实维护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制裁侵权行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统一执......


·口罩卖多少钱一个算哄抬物价
      对于口罩卖多少钱一个属于哄抬高价,我国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规定了那些行为属于哄抬高价。1.批发环节经营者,不及时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流转至消......


·乡村偷盗事件您怎么看
      乡村偷盗事件您怎么看主要还是犯罪成本太低,偷奸耍滑懒惰,流动人口逃窜作案。乡村偷盗什么都偷,今天家里刚丢了几棵果树,蓝莓树已经挂果,树形......


·拿假章签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