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抱养孤儿要满足什么条件

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抱养孤儿要满足什么条件一、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二、办理抱养证所需资料办理抱养证所需资料一般有以下几种:1、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胡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其中收养人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并附警号;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三人合照一张,单人照片各一张。三、办理抱养孩子的程序是怎样的?收养登记按下列办理抱养孩子的程序办理:(1)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3)登记。经审查,凡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抱养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收养,此时不管是抱养人还是被抱养人都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国家规定办理抱养手续,否则的话抱养关系就是不合法的。至于抱养孩子条件,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低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2、遗嘱合法有......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符合规定的话法院都会支持的,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的老人也是有误工费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怎么写?
      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怎么写?工程是将自然科学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的具有某写学科的总称,是有很高的技术含量的,在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工程时,发包方为......


·枣庄征地补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枣庄征地补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枣庄市政府针对枣庄市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出台了政策,与枣庄市人民息息相关,而一些普通网民可能并不太了解详细......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


·一、事业编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一、事业编工伤待遇是怎样的?事业编工伤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集资诈骗罪入罪数额的认定
      集资诈骗的新闻您可能都听说过和看过,国家和法律对于这类集资诈骗行为也是进行严打的,任何利益诈骗的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法律明确了集资诈骗......


·交通肇事哪种情况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哪种情况构成犯罪一、交通肇事哪种情况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的增资方式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的增资方式有哪些一、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的增资方式有哪些?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


·专利国际申请的其他规定
      专利国际申请的其他规定是指:一、有关缴纳日、提交日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专利的国际申请,申请人提交文件和缴纳费用的,以国务院收到文件之日为提交日......


·设立遗嘱必须要符合什么条件
      到很多公民生前订立的遗嘱,在其死后被认定为无效的,而最终遗产也没有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继承。于是要是公民想要以设立遗嘱的方式分配遗产的话,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