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有限合伙人债务怎么清偿

有限合伙人债务怎么清偿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二、合伙债务诉讼如何确定被告1、合伙债务基于合伙合同产生的诉讼主体公民合伙在许多场合,可能并不成立合伙组织实体或设立合伙企业,仅基于合伙协议对外进行某项民商事活动。当产生合伙债权债务时,因没有存在合伙企业或合伙组织形态的经济实体,只能以全体合伙人为诉讼主体,进行应诉或起诉。此时,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当合伙人人数众多时,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如果合伙内部因利益分配、债务承担、退伙等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应将起诉的一方或多方作为原告或共同原告,其余的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2、合伙债务基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诉讼主体合伙企业分为纯正合伙企业和合伙型联营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性质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起字号的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我国民诉法进一步规定合伙企业为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由合伙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诉讼。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以合伙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合伙企业亦可以以自己名义进行应诉或起诉,这殊无疑义。合伙企业与公司的性质是不同的,严格来说合伙企业并不属于企业法人,而我国也将合伙企业区分为了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常见的合伙企业就是普通合伙企业,意味着合伙人需要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从这点上来看,也就是说要做到“荣辱与共”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可转换性、股权性以及其他的一些特征。这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由于可以按期收取利息,有时还可以分红,故......


·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
      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一、无法定抚养人应该如何处理?无法定抚养人应该是可以申请五保的,这里所说的五保,实际上就是我们国家对于农村地区没......


·交通事故不予认定工伤有几种情形2003年出台的《
      交通事故不予认定工伤有几种情形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


·收年纪小的学徒算童工吗?
      收年纪小的学徒算童工吗?凡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就是使用童工。国家严令禁止使用童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用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退休误工费用是否需要赔偿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


·根据法律规定补驾照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补驾照需要什么手续?补驾照需要携带好本人的一些身份证件,还有户口本前往车管部门来进行一个手续的办理,通常情况下在进行一个补驾车的时......


·判刑10年一般几年出狱
      判刑10年一般几年出狱对于判刑十年的罪犯,在极致的情形下五年就可出狱,但这只是理论上,实践中一般提前两年或三年出狱的占多数。判刑十年有期徒刑的......


·究竟解除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究竟解除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合作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情,但时常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解除合作。先不讨论原因,如何制定一份正式的解除合作协议书,可能是......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人身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
      人身损害通常是指行为(侵权人或侵害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方面的伤害,或者形了障碍的情形与结果。人身损害的类型包括: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


·授予发明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发明专利的条件是什么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