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而要是单位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进行赔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必然要考虑到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一般是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
      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近年来,代驾作为一种新兴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在迅猛发展。很多人在喝了酒以后,就会选择与代驾公司联系,请人来代驾,......


·厦门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农民在自己土地上建设的房子理论上没有实际产权,是小产权房的一种,这种房屋类型由于价格相对较低,深受厦门市民欢迎。厦门市为了规范小产权房交易,......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一、反担保定义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


·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有哪些?1、试用期劳动者辞职的,只需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


·饮酒酒驾该怎样处理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


·已经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已经构成犯罪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经济补偿金有惩罚性吗?
      一、经济补偿金有惩罚性吗?补偿性仅限于补偿实际损失,即补平亏损的部分,受偿方没额外的收益。惩罚性则带有惩罚意味,会要求双倍或者更高的赔偿,但一......


·入职4个月才签合同是否合理?
      签署劳动合同,才能成为一个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才能享受公司的员工福利。公司一般在签署合同之前会有一个月或者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同公司情况不同,......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


·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一、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上下班途中摔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


·缓刑期间外出住酒店可以吗?
      缓刑期间外出住酒店可以吗?根据法律规定,缓刑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期间外出几次住宾馆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