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2023开车闯红灯怎么处罚

开车闯红灯怎么处罚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闯黄灯将被视作闯红灯,也要被记6分,还要交罚款;不给120急救车让道,将要被记3分;行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将被罚10元。此外,路考第5次预约还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绩全部作废。2013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将实施。二、误闯红灯可以怎么做误闯红灯可以申诉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另外,很多司机关心过线停车会不会处罚?红灯亮起时,车来不及刹住,车头冲出停止线,甚至整个车身都冲出了停止线,此时车停住了,属于过线停车。立即停住了,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但如果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会被处罚。三、如何避免闯红灯在行车过程中如何避免闯红灯?做到以下几点即可:1.有箭头指示灯时看箭头灯,否则看圆灯;2.红灯亮时,车头不得再越过停止线;3.黄灯亮时,车头不得再越过停止线;4.绿灯刚闪时,距离近且速度快时,应该通过,因为此时可能刹不住而越过停止线;距离远或速度慢或路口拥塞时,应该停止;5.城市开车,养成只要见到斑马线或停止线,遇路口,就找交通灯的习惯,在视野范围内包括交通灯。如今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其实都是出现闯红灯的情况,然而这一行为属于典型的交通违章行为,因此一旦被发现有闯红灯的行为,就会对机动车驾驶人员、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作出相应的处罚。不过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对这三类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生效的条件特殊规定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特殊规定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


·合同行为效力种类及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行为效力种类及内容是怎么规定的一、合同行为效力种类及内容是怎么规定的?(一)有效合同,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最高院非法集资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非法集资的解释是什么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


·进口食品购销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进口食品购销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进口食品购销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一、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归谁?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


·有关商业车险价格是多少
      有关商业车险价格是多少?一、商业车险价格是多少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


·根据建筑物移交规定建筑工程质保移交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建筑物移交规定建筑工程质保移交是如何规定的承包方在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后,需要将相关材料进行移交,移交的材料分为实体和资料移......


·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现在
      现在,离婚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孩子应该跟谁,这时就会有一些是自己商量好并签好协议,另一些就是通过诉讼然后法官来判决孩子跟着谁。但有的家庭往往在离......


·被逼迫的借条是否是合法的
      被逼迫的借条是否合法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


·在哺乳期不得从事哪些工作
      在哺乳期不得从事哪些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