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租房没到期押金可以退吗?

房屋租赁是很寻常的事情,同样的围绕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纠纷也是频发,对于租客而言,假如想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是就有一个问题了:租房没到期押金可以退吗?那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该问题,希望您在阅读完下文后,能对您解决该问题有所帮助。一、租房没到期押金可以退吗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二、租房在选定房源、准备签约时的准备工作1、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所有证明及房东本人真实身份证明等是否齐全。2、在缴纳租金和押金时,一定要记得索取收据,尤其首次缴纳租金时,房东一般会要求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退房时可凭收据退还押金。3、租客与房东之间一定要约定好责任和义务,然后需要签署一个正规的书面合同,写清楚双方的约定内容,不能口头协议,在约定内容上除写明租期、租金、押金等简单的事项以外,还需将交房时间、双方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的及赔付金额进行明确,避免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4、签订合同后一定要与房东一同检查房屋内的物品、装修、设施及附属物的状态是否完好、新旧程度等,并明确责任归属,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维修费用,甚至责任纠纷,同时检查并记录水、电、燃气等的初始数据,用以计算今后的使用费用。另外,笔者也向您建议,租房者想要避免以上的种种问题,最好是选择一家口碑好、诚信度高的正规品牌中介公司,一般来说,大型中介企业对于房屋权属是否清晰、租赁双方身份是否真实等问题的审核较为严格,避免租赁双方的利益受到侵害。此外,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和协助下,看房、签约以及物业交接等手续流程均较为便利和安全。总之,如果租房没到期押金可以退吗。是可以退回的,但是对于租客而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才行,除非合同之前就有约定可以提前解约,否则租客是要进行赔偿的,而房东是可以要求在押金内扣除一部分来支付违约金,剩余的可以返还给租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在线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开庭坐的地方当事人因为不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而被告上法院的
      开庭坐的地方当事人因为不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而被告上法院的,那么当事人是坐在被告席上。二、婚姻法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在离婚之后,由另......


·股东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股东是持有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人。他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上投票,也有权参与其他合资企业的投资者。在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中,作为出......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工资买有社保怎样赔?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工资买有社保怎样赔?就会按实际给予的来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在我国时有发生,对于不幸遭遇到医疗事故的家庭都会十分悲痛,但是医疗事故如果是由于医院方面的不负责任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为选择性罪名,既包含了妨害行为(持有、运输、出售、购买、非法提供、骗领)的选择,也包含对象(伪造的信用卡......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禁有人会问,现实生活中,到底构成假冒......


·意定监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意定监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一、意定监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所谓意定监护,就是不同于法定监护,最大限度尊重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而意定监护......


·女方出月子离婚抚养权可以争取吗?
      女方出月子离婚抚养权可以争取吗?可以的;1、你们如果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


·刑事国家赔偿时效多久,国家赔偿新规定更改了什么
      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国家机关的侵犯,我们就可以要求申请国家赔偿,对自身的损失进行赔偿,国家赔偿出现在我们视野中已经有非常长的时间,可是还有许多......


·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在实际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最好先搞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哪些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而不可继承的财产又有哪些。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遗产的继承。那到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