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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二次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二次入职需要注意什么?一般来说,离职员工二次入职不会需要重新面试,但是发放offer环节,一定要走全流程,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能不能设立试用期对于离职再入职员工,对于部门最大的直接的影响就是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次数作了限制性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虽然该条文对试用期次数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该条文的理解和适用仍然出现了一些争议。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须具备劳动双方处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逻辑前提,“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也应以“双方处于同一段劳动关系”为适用条件,因此离职后的劳动者可以受到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法律约束。不约定试用期,肯定不违法,而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对方都已经有较为直接而深入的了解,已经不需要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时间上的缓冲和磨合,作为满足双方考察需求的试用期,实无再次约定的必要。但如果一定要约定试用期,虽然司法实践是有支持企业再次设立试用期的情形,但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二、公司福利享受这里比较突出的就是指员工的年假,不过还是要看看公司具体的年假制度。对于离职再入职,员工在公司时间是否连续计算,法律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对于离职后重新入职,首先是要明确自己的试用期问题,然后再工资是由工作之日就开始算起,接下来就要考虑自己上次离职的原因及工作的不足,在新单位工作的时候不犯重复错误,将事业做到做好,而且不出任何相关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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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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