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2020《民法典》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吗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两人共同出资的,无论出资比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该房产由夫妻一方父母购买,以赠与的形式给孩子的,如没有赠与协议或赠与协议不明确给孩子个人还是孩子家庭的,按《民法典》规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部分购房款,可比照上述办法,或按购房款的比例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至于其它形式筹集的购房资金,则根据其资金的来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3、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4、所占份额提前定: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民法典》婚后房子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自己要注意有关的规定,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一定的保障,但是具体的要求自己要求助于有关的部门,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夫妻双方之间的协商就可以合理的处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哪里进行?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哪里进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


·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判几年
      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判几年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


·裁员工资是扣除五险一金吗?
      裁员工资是扣除五险一金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裁员补偿是按裁员前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而工资一般中扣除五险一金的,......


·2023房产继承税和过去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继承税和过去的区别是什么?房产继承税和过去的区别是性质不同,以前的房产继承税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现在的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


·济南醉驾新规
      济南醉驾新规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二、酒驾和醉驾新规定醉驾1.醉......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有一部分的人的行为活动,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的安全及财产的安全,这样的罪行称之为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怎样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下面......


·离婚之前帮忙还的赌债可以要回吗?
      离婚之前帮忙还的赌债可以要回吗?赌债即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


·银行非法集资识别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
      有很多的非法集资案件令老百姓猝不及防的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有部分犯罪嫌疑人是打着我国一些正规银行的名号,甚至本身还有银行内部的员工,像普通老......


·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
      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一、抵押反担保办理程序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


·农村征地程序到底有多少瑕疵?
      农村征地程序到底有多少瑕疵?一、农村征地程序到底有多少瑕疵?(1)期限瑕疵所谓期限违法,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违反法定的期限。从法治的高度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