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政诉讼立案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行政诉讼立案后的程序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2.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3.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行政诉讼流程具体怎么走(一)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要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庭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不管起诉什么案件都是有程序的,一般法院的流程相对于有点慢,不过具体的要根据事情的情节严重性,比较难的案件相对于时间久一点。不过在立案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把证据准备充分,不准备充分,到时候自己会败诉,还需要支付律师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的情形有什么不同?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的情形有什么不同?(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没有办法,如果借款协议本身没有违法之处,这个协议就是生效了,你自愿为其担保,现在借款......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财产险一般怎么赔?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财产险一般怎么赔?一、根据法律规定家庭财产险一般怎么赔?根据法律规定家庭财产险一般按照去伤残值,申请赔偿的范围来进行赔偿。......


·不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签字吗
      交通责任认定书是交通管理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是否有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进行定性时形成的材料。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结婚的彩礼钱离婚后归谁所有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的彩礼钱离婚后归谁所有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


·工伤伤残待遇退休还给吗?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伤残的,经过劳动局的鉴定,评为伤残,职工可以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后,还是可以每月领取一般伤残津贴的,具......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
      依《合同法》的规定,仓储合同中存货人享有的权利是:  一、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二、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禁止童工的法律规定?
      禁止童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对使用童工的禁止性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二......


·二手房价格影响因素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卖方想尽可能对的太高就价格,而买方则恰恰相反,想要通过最低的价格来购进二手房。一般情况下买卖二手房都是有一个价格参考的......


·上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上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上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二)房屋征收的目的;(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