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而要是单位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进行赔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必然要考虑到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一般是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法集资案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法院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非法集资用违法的手段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达到满足自己利益的目的。在民间遇到非法集资案件要......


·借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借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一、借钱写借条还是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


·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券由谁审批?
      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券由谁审批?债券的发行公司很多,任何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发行自己的公司债券,获得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债券发行之前需要经过有......


·劳动争议案件由谁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谁管辖一、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


·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女方可以拒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


·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没有缴纳交强险的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当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规定的范围内给予经济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社保稽核主要是查哪些内容
      社保稽核主要是查哪些内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二)缴费单位和......


·在我国郑州网络非法集资多少钱立案
      社会中绝大多数的人当然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社会财富跟地位的,可是我们在投资理财的这一块如果稍不谨慎就有可能会被非法集资集团所......


·工地老板不发工资如何处理
      工地老板不发工资如何处理(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


·外资企业是什么意思,都有哪些类型?
      外资企业是什么意思,都有哪些类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越发的开放化,特别是外资企业的驻扎,使得中国的经济发展多元化。很多劳动者倾向......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简单来说商品的买卖与销售就是购销,在实践中签订购销合同可以切实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您是否了解工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