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期刑有多久

无期徒刑,在我国法律刑罚上是一种相对比较严厉的处罚,就严厉程度而言,自然是高于有期徒刑,但同时也略低于死刑。具体执行内容就是罪犯的终身自由进行剥夺,并且强制性对罪犯进行劳动教育改造。根据我国法律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执法机关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处决定下达之日起到罪犯按法服刑两年后的时间内,罪犯能对自己所犯罪行有充分认识,也接受国家教育改造,表现确实有悔改之意的;或者是在服刑期间对自己所知道的监狱内外的其他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向执法机关揭发,也经查明核实确有此事的;又或是成功阻止他人重大违法犯罪活动的;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有舍己救人行为的;有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行为的;在重大自然灾害有抗御救险行为的,或重大事故发生有排除、救灾保护人民财产生命安全行为的;对国家某项技术研究有重大改革变新贡献的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进行无期徒刑减刑处理。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又有条例表明,无期徒刑减刑的幅度是大小是要根据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改造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不同而定的,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无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自身,遵守监狱规定,认真服刑的或者是存在立功表现的,那么无期徒刑可减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但期限规定在二十二年以上;二、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如确实有悔改表现同时也有积极立功的,同样可减刑为有期徒刑,期限也相对会短些,一般为二十二年以上至二十一年以上;三、有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的,或者有舍己救人行为的,减刑的幅度可以再大些,可减到二十一年以下至二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四、查实确有悔改表现同时存在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或是舍己救人行为表现的,减刑幅度可以说是最大的,直接可以将其减刑到二十年以下至十九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强调一点的时,要是罪犯是被判无期徒刑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其减刑为有期徒刑的,但是要注意减刑之后的实际执行时间不能少于十三年,而且连续两次减刑的相隔时间要在两年以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父母去世后家庭财产怎么分配比较好?
      一、父母去世后家庭财产怎么分配比较好?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


·按揭贷款买二手房的手续是怎样的
      实践中,当事人按揭贷款买二手房的手续与按揭贷款买新房的手续,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不通的。若你想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话,最好事先了解清楚手......


·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应该怎么办?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有时候会因为经常性的工作,导致一些工伤问题,工伤发生之后肯定需要进行认证。但是实际上很多工伤认定是没有......


·哪些盗窃武器装备罪情形会加重处罚?
      盗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队中的军人盗窃军队中的武器装备的犯罪行为。盗窃武器装备罪的主体只能为军人,这在所有的罪名中是比较特殊的。盗窃武器装备罪的......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要对财产予以界定。离婚予......


·我国的《收养法》中第四条明确规定
      我国的《收养法》中第四条明确规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且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具有被收养的资格:1、失去父母的儿童,也就是孤儿;2、那些被遗......


·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须品,其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生活中,人们对自己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很清楚,一些人以为他拥有使用该房屋的权......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是什么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行为人聚众斗殴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对整个社会秩序都有严重威......


·直接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哪些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哪些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在法官审理案件事实的时候,通常会发挥巨大的作用,他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无需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男的强奸男的怎么判 强奸判刑怎么规定
      男的强奸男的怎么判强奸判刑怎么规定一、男的强奸男的怎么判?根据我国法律“罪刑法定”的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因此,目前性侵男性是无罪......


·一、离婚后财产案管辖法院怎么规定?
      一、离婚后财产案管辖法院怎么规定?离婚后财产案管辖法院的规定是: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