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离婚分继承财产的办法是什么?

一、离婚分继承财产的办法是什么?修正后的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将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况:如果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即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否则,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这类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区分情形,分别对待:1、一方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财产,因不可能具有第18条第3项所规定的条件, 因而全都属于共同财产。2、一方婚后通过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立遗嘱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明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即应属于接受继承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一方婚后通过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立遗嘱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明确指明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夫妻双方又未对此项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的,则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家庭会从父母那边继承些财产,以后一旦离婚,这些继承所得也要恰当处理才行。根据最新婚姻法,如果是法定继承或者父母没有指定赠与哪一方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在分割的平等对待。而父母指定某一方继承的,即使在婚姻存续期内,也算个人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检察院批捕后律师要做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后律师要做什么?(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


·商铺土地使用年限过了10年到期怎么办?
      商铺土地使用年限过了10年到期怎么办?生活中,您都知道自己所住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此时,有的人会问商铺......


·为了严惩醉驾行为,我国将醉驾纳入刑法的范围。如果发生醉驾,无
      为了严惩醉驾行为,我国将醉驾纳入刑法的范围。如果发生醉驾,无论情节轻重,都会按危险驾驶定罪处理,不仅会被吊销驾驶证,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


·公司法小股东都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现在的公司非常的多,所以我们国家为了方便于公司的管理颁布了公司法。公司法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规范着公司的各种行为,也规范......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种错误可以被辞退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种错误可以被辞退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哪种错误可以被辞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犯哪种错误可以被辞退的这个问题取决于公司劳动纪律......


·出差受伤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出差受伤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因工外出的,若是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则应当属于工伤。若是由于工作以外的原因受伤的,则应当不属于工伤。般情况......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在......


·交通肇事后如果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
      交通肇事后如果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最后量刑的时候法院会适当的考虑,然后从轻或减轻处罚。由此可见,在交通肇事中认定自首是......


·黑龙江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只要造成的损害高于5万元就达到了黑龙江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此时只要受到侵害的主体,不原谅实施犯罪行为......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及其......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一、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